关于建立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行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量:
各市城市管理局,东营市、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目前,各省厅平台6月抓取的各市案件数据情况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已与省厅平台完成对接,根据省厅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开始对各市部件事件处置情况进行调度、通报。调度内容包括设区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平台处置案件数量总和,省级平台抓取的数据应当是行政辖区全部数据,市本级数据需要单独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电子版。省厅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进行通报。《附件2》为6月份省厅平台抓取数据,报送数据不一致的,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修订完善。
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报送数据,通报时按照“0”进行统计。
联系人:王广伟 联系电话:0531-87087167(兼传真)
报送邮箱:tanhuan@shandong.cn
附件1:市本级案件数据调度表
附件2: 省厅平台6月抓取的各市案件数据情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